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
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6〕8号)、《自治区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桂教规范〔2019〕9号)精神,为做好我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承办机构的遴选及管理工作,结合崇左实际草拟了《崇左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承办机构遴选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共30日。欢迎各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崇左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czsjjk@126.com。联系电话:7837802。
附件:崇左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承办机构遴选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崇左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1日
附件:
崇左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承办机构遴选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做好崇左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承办机构的遴选及管理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桂教规范〔2019〕9号)、《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研学旅行服务规范》(LB/T054—2016)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崇左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遴选组织机构
成立崇左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承办机构遴选工作评审小组,组长由市教育局、市文旅局主要领导共同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分管领导共同担任,成员由市教育局、市文旅局抽调相关科室、局属二层机构人员及相关行业专家组成。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工作小组日常管理工作。
二、参加遴选的基本条件
1.在崇左市行政区划内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有合法经营资质(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法人单位,符合《研学旅行服务规范》(LB/T 054 -2016)和《旅行社服务通则》(GB/T31385-2015)的要求。
2.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经营场所不少于150平方米。
3.有完善的安全出行保障制度和应急管理预案,有处置突发事件的办法措施,连续2年无重大服务质量投诉、无罚款以上行政处罚信息、不良诚信记录、经济纠纷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设置专门的研学旅行管理部门,建立研学旅行管理制度体系。配置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导游等,配置研学工作者应不少于5名,其中专职研学导师工作人员不少3名,并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研学工作者应根据研学教育计划、研学产品、研学课程提供教学服务,并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控工作,为中小学生提供研学实践教育服务和生活保障服务。从业人员应具有应急救护的基本常识和基本技能。
5.服务机构应有3个以上自主开发的研学旅行课程,根据中小学生学段(小学 、初中、高中)建立分级、分类的研学旅行课程及课程体系,适应每个学段的研学旅行课程不少于2类,每类不低于1门研学旅行课程。有完善的研学旅行课程管理制度.,包括课程标准、价格体系、考核制度、监督措施、奖惩机制,对研学旅行课程运行过程实行规范管理、全面监督和持续改进。
6.有承接教育部门大规模中小学生单次活动达500人以上中小学生工作经验,近1年累计接待中小学生应不少于5000人次。
7.服务机构营业场所应提供服务项目宣传品、研学旅行课程资料、研学产品价目表、与业务有关的研学基地介绍以及研学旅行相关宣传资料,另外设有24小时服务热线并予以公布。
8.有投诉处理制度,并确定专职人员处理相关事宜;有投诉电话、投诉处理程序和时限等信息;有投诉信息档案和回访制度。
9.产权明晰、资产优良,能够承受市场管理风险。旅行社责任险单次事故赔付限额应不低于200万元,单人单次赔付限额应不低于50万元。
10.应与具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资质、并已向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报备,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签订旅游包车合同。
11.应与市级及以上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营地)签订研学实践服务合同,并有基地(营地)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证照资料,切实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12.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查询的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
三、遴选有关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主申报
1.遴选面向社会公开,符合条件的机构按照自愿原则进行自主申报。
2.申报者应按《崇左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承办机构公开遴选方案》有关要求并提交申报表(见附表1)和评分标准(见附表2)中评分内容涉及的材料。
以上材料,申报单位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评分内容项目顺序统一胶装,一式3份。原件按项目顺序装袋,审核后归还。
(二)考评认定
1.资格初审。由崇左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承办机构遴选工作评审小组对申报者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确定进入崇左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承办机构推荐目录管理考察名单。
2.现场考察评估。评审小组对初选入围的承办机构进行实地考察评估,主要考核承办机构的资质证照、综合实力、经营水平、制度建设、安全管理、员工队伍等方面的情况。
3.量化考核。评审小组根据机构申报材料、机构负责人集中陈述情况以及现场考核结果等,按《崇左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承办机构评分标准》要求(见附表2)予以综合评估,根据得分情况并综合专家组意见确定进入推荐目录机构合格名单。入围推荐目录机构考评得分应不低于80分,入围机构总数不超过当年度崇左市参与遴选机构总数的30%。如考评得分不低于80分的机构超过参与遴选机构总数的30%,则按照得分高低顺利排列,选取排名在前30%的机构入围推荐目录。
(三)结果公示
1.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共同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期满且无异议的,发布认定结果公告确定进入承办机构目录。
2.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将最终结果进行备案,并在各自官方平台上联合发文,向社会发布承办机构目录。
四、注意事项
申请入围的承办机构须现场陈述4—6分钟,陈述时间另行通知。
五、申报材料
1.申报表(见附表1);
2.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申报单位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
4.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6.申报单位研学导师资料(研学导师不少于5人,专职研学导师不少于3人);
7.申报单位近1年内,承接大规模中小学生活动案例佐证资料;
8.申报单位员工资料(不少于8人),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9.申报单位3年内无罚款以上行政处罚信息,不在经营异常名录、不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内及纳税信用等级证明;
10.申报单位的全套研学实践课程体系、价格体系及研学实践线路资料;
11.申报单位与我市中小学研学实践基地(营地)签订的研学实践服务合同,并提供基地(营地)合法有效的相关证照资料;
12.申报单位购买的责任险及意外险资料;
13.申报单位与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签订研学实践包车合同;
14.申报单位研学实践部门体系架构及管理制度;
15.申报单位研学实践安全出行保障制度和应急管理预案;
16.申报单位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六、承办机构管理
1.崇左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承办机构遴选原则上每年由市教育局联合市文旅局组织开展1次,通过遴选被列入推荐目录的承办机构有资格承办崇左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活动。
2.承办机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市教育局与市文旅局每年对承办机构目录内的承办机构进行资格复审,未能通过资格复审的机构将予以通报取消。
3.承办机构通过遴选列入推荐目录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承办机构推荐资格自动丧失,须重新参加公开遴选。
4.推荐目录有效期间,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评估验收,结果作为准入和退出的依据。
5.研学实践活动承办机构的退出机制。出现“存在机构停止运营或失去相应经营资质”“落实安全措施不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投诉”“线路和课程开发不力、管理不规范、课程未落实、课程实施年度评估不合格”“学校及家长投诉超过5例或满意率在80%以下”“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弄虚作假获得推荐目录管理资格”“不履行合同造成一定损失并侵犯学生权益”“不服从主管部门管理”等情况之一者,将移出推荐目录,取消研学实践活动承办资格,不得承办中小学研学实践活动。
附表1
崇左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承办机构申报表
机构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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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及身份证号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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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码 |
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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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面积 |
员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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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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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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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 |
机构开办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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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研学导师 人数 |
本年累计接待研学人数(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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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概 况 |
可另附页 | ||
精 品 研 学 线 路 及 课 程 |
可另附页 | ||
承诺书 |
承诺本机构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均合法、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失实或失误,自动放弃准入。 企业(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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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崇左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承办机构评分标准
项目 |
内容 |
分值 |
评定标准、评分细则 |
得分 |
佐证材料 (不对外) | |
一 经营实力 (22分)
|
1 |
注册资金 |
2 |
注册资金200万以下得1分,200万元及以上2分。 |
2022年财务报告 | |
2 |
纳税信用等级 |
2 |
纳税信用等级B级得1分,A级得2分。 |
纳税信用等级证明 | ||
3 |
经营场所面积 |
2 |
150-200平方米的得1分,200平方米以上得2分。 |
租赁合同,实地考察 | ||
4 |
承接团队业务 |
2 |
有承接单次500人以上学生团经验,每次得 1分。 |
相关活动合同 | ||
5 |
4 |
单次有承接教育部门大规模中小学生500人以上研学团队经验得2分,800-1500人以上研学团队经验得3分,2000人以上研学团队经验得4分。 |
相关活动合同 | |||
6 |
4 |
近1年累计接待中小学生5000人得3分,1万以上得4分,5000人以下不得分。 |
相关活动合同 | |||
7 |
旅行社责任保险 |
3 |
具备旅行社特许经营许可证,单次事故赔付200万元。 |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 ||
3 |
签约保险正规保险公司,单人赔偿限额低于20万不得分,20万得1分,每多10 万加1分。 |
保险公司合同 | ||||
二 专业队伍 (16分)
|
1 |
研学从业人员 |
4 |
设置专门的研学部门且部门专职员工满5人得3分,每多1人加0.5分,没有不得分 |
研学旅行部门架构及制度,社保缴纳记录满三月以上 | |
4 |
有在职持证研学旅行指导师3人(含)以上得4分,3名以下不得分。 |
导师资格证,社保缴纳记录满三月以上 | ||||
2 |
有持证上岗导游,有1人得1分,有2人及以上得2分 |
相应人员导游证 | ||||
3 |
有持证上岗的,符合研学要求的安全员,有1人得2分,有2人及以上得3分 |
户外应急救护证 | ||||
3 |
聘请行业专家、非遗传承人等作为特聘讲解员的,每1人得1分,没有则不得分。 |
相关专家、传承人证明材料 | ||||
2 |
从业人员业务培训 |
2 |
有业务培训的图文资料记载,每有1次得1分,没有则不得分。 |
培训相关资料 | ||
三 研学产品 (25)
|
1 |
研学课程 |
6 |
符合教育教学要求的研学主题课程3个(含)以上得2分,每多1个加1分,不够3个不得分 |
相关课程资料。提供的每一个研学课程须有教学内容、流程、课件、执行方案,安全注意事项。 | |
2 |
课程学段 |
5 |
研学课程分别设计小学、初中、高中学段内容,设计有小学、初中高中的研学课程3个(含)以上得2分,每多一个加1分。不够3个不得分。 |
提供的每一个课程须有三个学段的内容 | ||
3 |
课程目标 |
3 |
针对不同学段学生,制定了不同的学段目标,按一般、良好、优等分别给予1分、2分、3分,没有则不得分 |
提供课程目标内容 | ||
4 |
研学材料 |
4 |
研学课程有供学生使用的研学手册3个(含)以上得2分,每多1个加0.5分。 |
提供研学手册 | ||
5 |
研学评价 |
3 |
有研学实践服务项目及评价办法,按一般、良好、优等分别计1分、2分、3 分,没有不得分。 |
相关管理办法 | ||
6 |
行前教育 |
2 |
有行前教育和文明旅游教育计划,内容合理,教育规范。计划方案设计不规范、缺乏可操作性不得分。 |
相关管理办法 | ||
7 |
收费 |
2 |
研学产品分项报价清晰合理,体现一定的价格优惠,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 |
研学线路产品价格体系 | ||
四 服务内容 (13分)
|
1 |
研学目的地 |
4 |
与研学目的地(景区景点、基地营地)签订有正规合作协议,每一份得1分,无合作协议或无合作证明不得分 |
签订基地合作合同 | |
2 |
交通 |
3 |
与合法旅游客运公司合作。合作单位资质齐全且双方签订有合同得3分,无合作协议或无合作证明不得分。 |
签订的车企合作协议 | ||
3 |
食宿 |
3 |
与研学目的地合法餐饮企业签订有正规合作协议,每一份得1分,无合作协议或无合作证明不得分。 |
签订的食宿合作协议 | ||
4 |
住宿 |
3 |
与研学目的地合法住宿企业签订有正规每一份得1分,无合作协议或无合作证明不得分。 |
签订的住宿企业合作协议 | ||
五 安全保障 (14分)
|
1 |
安全制度 |
4 |
有研学实践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得4分,没安全制度则不得分。 |
相关制度和落实佐证材料 | |
2 |
3 |
定期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专项工作,每1次得1分,没有则不得分。 |
佐证材料 | |||
3 |
应急预案 服务质量
|
4 |
有涉及地震、火灾、食品卫生、治安事件、设施设备突发故障等在内的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内容完整规范得4分,内容不完备不规范减1-2分,没有不得分。 |
相关制度和落实佐证材料 | ||
4 |
3 |
有开展应急演练的图文资料(2017年以来),每一次得1分,没有则不得分。 |
佐证材料 | |||
六 专业科研 (5) |
1 |
学术研讨 |
2 |
有开展教育科研的图文资料(2019 年以来)。 |
佐证材料 | |
2 |
3 |
是否加入行业团体,加入则得3 分,没有则不得分。 |
佐证材料 | |||
七 社会评价 (5分)
|
1 |
正向社会 评价 |
5 |
获得相关表彰、奖励的得3分: 有针对贫困家庭学生费用减免政策得2分
|
佐证材料 | |
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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